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在犯罪行为表现上有哪些不同?

123发布时间:2024年2月20日 赣州刑事律师  Tags: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在犯罪行为表现上有哪些不同?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在犯罪行为表现上有哪些不同?

1. 虚报注册资本罪:根据《刑法》第158条的规定,本罪的行为表现为行为人在申请公司登记时,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的登记,严重扰乱了公司登记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具体行为包括伪造、变造证明文件、虚构财产权益等以达到虚增注册资本的目的。

2. 虚假出资罪:根据《刑法》第159条的规定,虚假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承诺已履行出资义务,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实际上并没有按照约定全额出资,而是存在出资不足或根本没有出资的情况。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8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承诺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虚假出资罪是否包含在虚报注册资本罪内?

虚假出资罪与虚报注册资本罪是两个独立的罪名,它们在犯罪构成、行为方式以及处罚规定上均有所不同,不存在包含关系。

1. 虚假出资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9条规定,虚假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该罪名主要针对的是实际出资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2. 虚报注册资本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8条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罪名主要是指在公司设立阶段,为了达到法定注册资本要求而故意夸大或虚构资本数额的行为。

虽然两者都涉及到公司设立或增资过程中的不实行为,但虚假出资罪侧重于出资的实际履行环节,而虚报注册资本罪则聚焦于注册资本数额公示环节,两者在刑法上有明确区分,并非包含关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8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虽然都涉及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资本问题,但在犯罪行为表现上,前者侧重于通过欺诈手段夸大注册资本,后者则聚焦于设立公司或增资过程中实际出资与承诺出资不符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这两种罪名对于正确适用法律、打击经济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All Right Reserved 赣州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7075018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