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未遂的猥亵儿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123发布时间:2024年3月22日 赣州刑事律师  Tags: 未遂的猥亵儿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未遂的猥亵儿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猥亵儿童罪是针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制性或者淫秽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中的犯罪既遂与未遂概念,即使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现猥亵目的,只要实施了足以造成猥亵结果的行为,就构成了猥亵儿童罪的未遂,同样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猥亵儿童罪保护的是儿童的身心健康不受侵犯这一法益,而一旦开始实施猥亵行为,无论是否得逞,都已经对这一法益造成了现实威胁和侵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三)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同时,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猥亵儿童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有哪些?

猥亵儿童罪是刑法中对侵犯未成年人性自主权行为的一种刑事处罚,其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1. 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无论男女均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2.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性的自我决定权,这里的“儿童”一般指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3.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为儿童而对其实施猥亵行为,且具有满足自己或者他人性欲的目的。

4. 客观要件:

- 行为要件:行为人实施了猥亵行为。猥亵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触摸、亲吻儿童的性器官或敏感部位,以及其他足以引起儿童性羞耻感、性困惑的行为。

- 对象要件:猥亵的对象必须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 结果要件:虽然猥亵儿童罪并不以造成实际危害结果为必要,但该行为须对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潜在威胁或实际伤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儿童致使儿童自杀、自残的;(五)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此条款明确了猥亵儿童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同时也从侧面揭示了该罪的主要构成要件。

无论是猥亵儿童的既遂还是未遂行为,均构成犯罪,应当受到法律制裁。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高度重视和特殊保护,任何企图侵犯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我们应积极协助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每一位儿童免受非法侵害。



All Right Reserved 赣州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7075018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