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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假文书再登记 构成重婚蹲监狱

123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0日 赣州刑事律师  
一男子二十年前结婚并生育两子,二十年后持一份虚假的法院调解书又与另一名女子结婚并再生育一子,最终构成了重婚罪蹲进了监狱。近日,广西天等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冯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1990年3月22日,被告人冯某与黄某在天等县把荷乡民政办公室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了二个儿子,长子取名冯某浩,次子取名冯某东。2010年9月30日,被告人冯某在尚未与黄某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持一份虚假的民事调解书到天等县民政局与一名湖南籍女子钟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2011年2月生育了一个儿子,取名冯某轩。2011年11月2日,被告人冯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并生育孩子,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冯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冯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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