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公安部:毒驾入刑存在认定困难、暂无手段在事故发生地确认驾驶人吸毒

123发布时间:2017年1月15日 赣州刑事律师  
公安部:毒驾入刑存在认定困难、暂无手段在事故发生地确认驾驶人吸毒 2015-06-25 来源:北京青年报 浏览次数:0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昨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毒驾在不久的将来会纳入刑法的管辖范围 。刘跃进介绍,目前毒驾等极端肇事肇祸现象时有发生,但因为没有纳入刑法,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处理较轻,震慑作用不够。 他说: 要想方设法地把毒驾这个行为纳入刑事处罚的范围,这样才能对毒驾这种行为形成真正的威慑。


All Right Reserved 赣州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7075018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