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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日报社疑遭枪击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立案标准

123发布时间:2017年4月14日 赣州刑事律师  

四川宜宾日报社疑遭枪击

8月5日下午,宜宾日报社605办公室发现两个新弹孔,其中一个被击穿,可以透过圆洞看到对面。而在此前的排查中,该办公室并无弹孔或中枪痕迹。

至此,宜宾日报社4、5、6楼4间办公室共发现7个弹孔,所幸并无人员受伤。事发后,宜宾日报社职工收到安全提醒短信,被要求在办公室内注意安全,拉上窗帘并不要在窗口走动。

宜宾日报社相关领导透露,在警方排查过程中,并未在楼内办公室发现弹头或弹壳。警方办案人员曾向报社领导透露,几间办公室疑似被改装过的高压气枪击中,而击出物很有可能是钢珠。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立案标准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或者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规制造枪支五支以上的;

(二)违规销售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本条和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枪支”,包括枪支散件。成套枪支散件,以相应数量的枪支计;非成套枪支散件,以每三十件为一成套枪支散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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