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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向慢作为、不作为亮剑

123发布时间:2017年8月7日 赣州刑事律师  
本报消息4家单位被通报批评、17名责任人被严肃处理……近年来义乌查处的最大一起行政问责案,日前在义乌引起强烈震动。

事情得从去年12月说起。去年12月17日,因实施过江自来水管改造,义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对义乌篁园大桥两侧人行道开挖作业,原定工期38天。但直至今年5月中旬,路面仍未修复。这既影响了当地市民的安全出行,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李一飞等相关领导得知此事后高度重视,一方面责成义乌市督查办对工程进行督办,另一方面由义乌市纪委、监察局组成专项调查组进行彻查。之后,施工单位重新开工,5月26日恢复路面原貌。至此,该工程整整花了160多天才全部完工。

经调查,导致工程延期的原因有:义乌市自来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控制施工工期,花岗岩采购准备不充分,致使工期长时间拖延;义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内部管理不到位,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力,办事环节复杂,工作效率不高;相关监管部门后续跟踪处理不力,执法部门日常巡查工作不到位,部门之间信息不畅。

6月中旬,在认真调查基础上,义乌市纪委毫不犹豫地启动了问责机制,对义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义乌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义乌市行政执法局稠城执法大队和江东执法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对17名责任人分别作出诫勉谈话、免职、党纪立案等处理。其中,义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何某等3人被免职,义乌市自来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陈某等2人被义乌市纪委党纪立案,义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主要领导被义乌市纪委诫勉谈话。

17人因工程延期被问责,这是今年来义乌对行政慢作为、不作为果断亮剑的又一战果。此前,该市苏溪镇联村干部王某、李某因“三改一拆”摸排工作不到位,分别被免职或通报批评;佛堂镇一党支部书记因阻扰拆违,第一时间被免职……据义乌市纪委统计,今年以来,因行政慢作为、不作为,义乌共行政问责28人,其中6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上周,义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卢照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小事情体现大作风,义乌治理行政慢作为、不作为决不走过场。今后,对在工作中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将严格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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