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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违反宪法而必须排除的刑事证据?

123发布时间:2024年2月26日 赣州刑事律师  Tags: 如何界定违反宪法而必须排除的刑事证据?

如何界定违反宪法而必须排除的刑事证据?

界定违反宪法而必须排除的刑事证据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 违反法定程序获取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得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例如,通过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的口供、物证、书证等均应视为违反宪法,依法予以排除。

2. 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证据:我国宪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以及通信秘密、住宅不受侵犯等基本权利。若在取证过程中严重侵犯这些权利,如无搜查令擅自搜查、扣押,或者监听、窃取公民隐私等行为取得的证据,也属于违反宪法的证据。

3. 与公正审判原则相悖的证据:证据的合法性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如果证据的获取方式违背了公平正义原则,即使该证据可能对查明事实有所帮助,也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至40条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住宅不受侵犯等基本权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同时,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刑事证据审查判断中,如何平衡控辩双方权益?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审查判断是决定案件事实认定和公正裁决的关键环节。平衡控辩双方权益的核心在于确保程序公正、平等对抗,尊重和保障双方对证据的收集、提供、质证以及申请重新调查核实等权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平等举证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控诉方(检察院)与辩护方(包括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有权提出证据,法院应当依法接受并审查。这意味着在证据审查判断阶段,法官应同等对待双方提出的证据,无论其来自于控诉方还是辩护方。

2. 公正质证权:控辩双方有权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即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提出质疑和辩论。法官在审查判断证据时,必须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基于质证结果做出公正判断。

3. 证据合法性审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53条等相关规定,无论是控诉方还是辩护方提供的证据,都必须是依法取得,且不得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对于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以防止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4. 权利救济机制:当控辩双方认为自己的证据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上诉或申诉,请求上级法院对证据问题进行重新审查判断。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这一规定实质上保障了辩护方的取证权和质证权。

对于违反宪法而必须排除的刑事证据,我国法律规定明确,态度坚决。实践中,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并排除任何违反宪法规定收集的证据,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推动法制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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