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大型运输作业车辆交通肇事案件频发应引起重视

123发布时间:2017年7月1日 赣州刑事律师  
2011年以来,石景山院共提起公诉大型运输作业车辆引起的交通肇事犯罪案件10件10人,占交通肇事案件总数的37%,其中,作业车辆5起,运输货车5起。该类案件严重破坏交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应引起重视。
一、案件特点
1、肇事司机多为外地中年男性,车辆多为外地车牌。
上述案件中,肇事司机为外地户籍40岁以上的有3人,占肇事人员30%,车辆为外地车牌的有3辆,占肇事车辆30%。如,2012年4月25日1时20分许,犯罪嫌疑人董长顺驾驶(冀BH7670)由东向西行驶至京原路口白云石路口迤东时驶入道路左侧,适遇魏云亭步行至上述地点,车辆前部与魏云亭接触,造成魏云死亡,经石景山区交通支队认定,董长顺负事故主要责任。
2、案发路段主要集中于道路交叉口。上述案件中,有7起发生于道路交叉口,十字路口成为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的集中区域。如,2011年4月15日7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王大来驾驶白色利普赫尔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牌号:京G61847,混凝土搅拌罐车),在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鲁谷加油站迤东路口由东向北转弯时,将骑自行车人徐红英碾压致死,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王大来负事故全部责任,徐红英无责任。
3、案发时间集中于早上7点钟及凌晨1至2时左右。4起案件事发于早上7点钟左右,3起案件事发于凌晨1至2点左右。如,2011年10月26日1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泽彬在酒后驾驶货车在首钢矿区滨河村沙河大桥将同向行走的李志民撞死、张志生撞伤,后投案自首,经查杨泽彬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05.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4、事故原因多为驾驶员违法驾驶行为。上述案件中,驾驶车辆不符合技术标准6件,违法占道行驶和违反信号灯行驶4件,疲劳驾驶2件,超载1件。如,在董长顺交通肇事案中,肇事车辆超载33860KG,超载率达423%。
5、大型车辆交通肇事案件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上述案件共造成12死2伤。如,2013年3月4日2时许,被告人洪安杰驾驶一辆轮式挖掘机行驶至石景山区鲁谷东街南口时,闯红灯将一辆正常行驶的夏利牌小客车撞毁,造成车内人员两人脑损伤死亡,致一人重度颅脑损伤。
二、存在的问题
1、车辆驾驶人员及被害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因主观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占较大比重,主要表现在: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让行、疏忽大意、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转弯、酒后驾车等,大型运输作业车辆司机通常具有较长驾龄,容易产生过于自信的心理状态,也往往没有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另外,行人及非机动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样亟需加强,如在董长顺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魏云亭步行在机动车道,对事故的发生负次要责任,因此付出了惨痛的生命代价。
2、部分路段现场执法人员缺失,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措施不完善。在一些事故隐患点和易发、多发路段缺乏完善齐备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道路交通标线等设备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功能与作用。此外,部分路段存在现场执法人员缺失及不足现象,大型车辆与其它机动车相比,频频出现超载、闯禁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日益成为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隐患之一,加强对大型运输作业车辆的监管迫在眉睫,各执法部门间通力合作打击违法车辆的力度还需加强。
三、对策及建议
1、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社区普法”、“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讲解违规行车的严重后果,倡导文明有序安全出行,树立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无小事的守法意识。
2、交通管理部门严格加强监管。交通执法部门应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和标志标线建设,确保在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安装足够探头监控,通过电子眼等设备加强对违法车辆打击力度。在交通事故常发路段进行调研工作,研究事故原因及整改措施。
3、在敏感时段及道路配备现场执法人员。交通警察在大型车辆集中通过道路区域加强巡逻检查,在凌晨及清晨时段配备现场执法人员,在主要道路上设立固定和流动检查站,对超载超限的车辆严厉处罚,加大违法违章车辆处罚力度,提高驾驶员及车主的违法成本。积极发挥交通协管员作用,通过交通协管员的亲和力带动行人及非机动车辆遵守道路信号灯,从自身做起文明出行。
4、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合作。建立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交通、城管、路政等执法单位的作用与职能,联手治理打击道路交通中的陋习与顽疾,对严重超载超限的机动车驾驶员依法吊销驾驶证,依法落实交通肇事责任追究,维护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5、提升车主保险意识。提升大型运输作业车辆车主及驾驶员的保险意识,通过商业保险降低未知风险,防止因事故发生导致肇事方无力赔偿从而加剧社会矛盾等问题的产生。
6、增强科技防范手段,强制每辆大货车安装行驶记录仪,包括超载、超速、闯禁行等,便于查处。


All Right Reserved 赣州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7075018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