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如何定罪处罚
上海南汇的哥司机顾某、吴某、杨某和严某专门等候在浦东国际机场和龙阳路磁悬浮车站,寻找日本籍乘客在2008年1月至2月短短一个多月期间,顾某等四人共对日本籍乘客实施了11次强迫交易行为,超额车费与正常车费的最高比例甚至达到了60余倍。
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上述强迫交易行为不仅扰乱了上海市正常的出租车营运秩序,而且给众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还给该市造成相当的国际负面影响,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鉴于顾某等四名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或有立功表现,可酌情或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认定四被告人均犯强迫交易罪,并分别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严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各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均予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