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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纠纷赖账不还 福安法院强制执行成功扣划

123发布时间:2018年5月3日 赣州刑事律师  

  两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后,被告公司迟迟未支付货款及利息。面对“老赖”,原告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福安法院利用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将被告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成功扣划。日前,原告公司向福安法院寄来了感谢信。

  “老赖”不付款判决无法执行

  2013年,在原告XX公司诉被告福建省某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金属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江苏省铜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金属公司给付原告XX公司货款13万余元并赔偿利息损失。由于种种原因,某金属公司迟迟未支付相关款项,导致判决无法执行。于是,XX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江苏省铜山法院将该案委托福安法院执行。

  福安法院执行局法官苏锦玲接收案件后,立即查询了被执行人某金属公司的银行存款信息,发现其在福安某银行有1千万元的存款。苏法官立即作出裁定书,冻结该笔存款,并到开户银行进行扣划,结果银行告知该款系存款保证金,无法扣划。执行员经过多方委托,耐心查询,终于发现被执行人某金属公司在宁德市的一家银行有存款可供扣划。她立即赶往宁德,终于成功扣划到6万余元。

  查控系统显“神威”成功扣划执行款

  今年初,福安市法院安装了网络司法查控系统,法官苏锦玲通过这一系统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某金属公司在福州闽侯的一开户银行有大笔资金,她立即运用司法查控系统及时冻结该账户,防止存款流失,并于次日赶往闽侯县将履行裁判所需的款项全部扣划到位。

  当苏法官通知XX公司来领取扣划到位的执行款时,该公司负责人用难以置信的语气说道:“真的都执行到位了吗.怎么这么快.我还以为这笔钱不能拿回来了。申请强制执行只是为了防止案件失效,太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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