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佯装学生进校园,一月行窃达9起

123发布时间:2018年5月3日 赣州刑事律师  
近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依法批准逮捕了一名涉嫌扮成女学生进入大学女生宿舍行窃的犯罪嫌疑人。
  2007年6月底的某天下午,北京某大学学生小王上完课后回到寝室,发现自己的抽屉被人撬开了。小王立刻通知寝室同学回寝查看,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检查,同学们发现丢失现金、笔记本电脑若干,价值共计一万八千元左右。现场勘察发现犯罪嫌疑人指纹若干,但窃贼却踪迹全无。
  五天后,又一起盗窃案发生了。当日,一名年轻女子背着沉甸甸的包裹,神色匆匆的走出北京某大学女生公寓。正在校园内执勤巡逻的民警见此人形迹可疑,便上前询问,结果发现此人正是前几日盗窃小王寝室的那个犯罪嫌疑人。此女自称叫小布,少数民族,不通汉语。
  经过指纹比对,公安机关有了更大的收获:该犯罪嫌疑人自2007年6月起,先后在海淀区的多所大学盗窃7起,涉案金额高达3万余元。面对确凿的证据,小布对全部罪行供认不讳。
  查办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发现:不少大学安全管理措施不全,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淡薄,犯罪嫌疑人进出学校,从来没有人查问。这就为布某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2007年6月起,布某装扮成学生,随身携带撬锁工具,利用学生上课时间,潜入学生寝室,先后在海淀区多所大学实施盗窃。短短一个月间小布的盗窃数额高达人民币五万余元。
美丽的校园本应是一片净土,却被罪恶的黑手涂鸦。检察官提醒校方及大学生:
  第一,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学校相关领导在关注教学、科研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检察官建议相关学校优化校园的电子防范设备,科学合理布局,使电子眼等安全设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作用。
  第二,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校园保安人员、校舍管理人员应担负起校园安保的责任,不断提高安保水平和防范能力。检察官建议校方可以与本辖区派出所、公安局建立校园安全保障联动机制,邀请派出所民警向校园保安人员、校舍管理人员讲授预盗防盗方法、措施,及早排除隐患,及时报告案情。
  第三,提高学生防范意识。本案中,被害人小王将几千元的现金放在寝室抽屉里,而且还没有上锁,被犯罪嫌疑人轻而易取的窃走。检察官建议同学们随身不要携带大量现金,更不要把它存放在寝室。另外,使用笔记本电脑的同学,可以备置一根笔记本电脑专用锁等防盗工具。上述种种只是一些小小的防盗举措,却可以避免财产失窃,经济遭受损失。
  总之,校园的平静安宁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检察官在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法律责任的同时,也希望通过案例提醒大家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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