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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商品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

123发布时间:2024年3月19日 赣州刑事律师  Tags: 如何判断商品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

如何判断商品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

1. 商标相同或近似:首先,需对比被控侵权商品上的标识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或者虽然存在差异但因发音、含义、整体形象等因素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这是判定侵权的基本条件。

2. 商品或服务类别一致或类似:其次,被控侵权的商品或服务应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属于同一种类,或者虽不属于同一种类但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可能导致消费者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

3. 混淆可能性:如果使用被控侵权标识的商品可能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为该商品来源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者误认为两者之间存在许可使用、关联企业等特定关系,则构成商标侵权。

4. 商标的知名度:对于驰名商标,即使商品或服务种类不同,只要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足以引起公众误导,也可能构成侵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商标侵权行为,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以及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至第十二条也对如何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商品类似以及混淆可能性进行了详细规定。

对于不知情销售假冒商标如何定性?

销售假冒商标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于不知情销售假冒商标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其定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1. 如果销售者在交易时确实不知道是假冒商标的商品,并且能够证明该商品是通过正规渠道、以正常合理的价格购进的,同时在得知所售商品为假冒后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则根据“善意取得”原则,销售者的法律责任可能会减轻或免除。这种情况下,销售者的行为通常不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直接故意侵权。

2. 但是,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商品负有审慎注意义务,即必须尽到合理的审查和注意义务。如果销售者由于疏忽大意或其他原因未能发现商品为假冒商标,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但客观上帮助了假冒商标商品流入市场,仍可能构成间接侵权,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销售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3.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有相关规定,如第一千二百零三条提到,“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这里的“过错”包括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情形。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不知情销售假冒商标的行为,法院会综合考虑销售者是否履行了应有的注意义务,以及在得知情况后的应对行为等因素,进行具体定性和裁决。

判断商品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是一项涉及多因素考量的法律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并严格遵守商标权法律法规,避免因商标侵权引发的法律风险,同时,商标权利人也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遇到疑似侵权行为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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