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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举报内容部分真实部分失实如何定性?

123发布时间:2024年3月25日 赣州刑事律师  Tags: 对于举报内容部分真实部分失实如何定性?

对于举报内容部分真实部分失实如何定性?

在法律实践中,举报内容若存在部分真实、部分失实的情况,首先应当针对真实部分进行核实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对于真实的举报内容,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并调查处理。

而对于失实部分,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对虚假举报、诬告陷害行为的法律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构成诬告陷害罪对失实部分需要查明情况,若是出于故意捏造,则可能需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是因误解、信息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失实,一般以教育纠正为主,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控告错误是否属于诬告陷害罪范畴?

刑法中,诬告陷害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向国家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控告错误,即控告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但必须区分是出于故意捏造还是由于认识错误或者证据收集错误导致的。

1. 如果控告错误是由于对事实真相的误解、证据收集和判断失误等非主观故意原因造成的,尽管可能导致他人受到不应有的调查或追责,但并不构成诬告陷害罪。因为诬告陷害罪的核心要素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捏造事实并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故意。

2. 若控告人明知事实并非如此,却故意伪造、歪曲事实进行指控,意图使他人承担刑事责任,则这种控告错误的行为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单纯的控告错误并不一定构成诬告陷害罪,关键在于控告人的主观意图及是否存在故意捏造事实的情况。

举报内容部分真实、部分失实时,司法机关应对真实部分严肃查处,对失实部分则应依法甄别其性质并作相应处理。一方面鼓励公民积极行使举报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另一方面也要防止滥用举报权,保障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法律公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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